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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校:
为进一步推进鲤城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初中生评价体系,根据《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试行)》(闽教基【2004】71号)和《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4号),从2007年秋季起,全区初中七年级统一使用区教育局印制的《鲤城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现把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各校提出修改意见,并于4月1日前把修改意见发送到中教股电子邮箱:zhongjiao@126.com。
附件:《鲤城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初中 综合素质
报告册 征求意见 通知
抄送:
市教育局、泉州市教师进修学校;郑志忠副书记、黄阳春 常委、刘林霜常委、陈建通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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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7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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