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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中学: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4号),规范中学学籍管理,区教育局将组织各初中校有关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2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各初中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主任、学籍管理员。
四、会议要求:
1、请参加会议人员携带《福建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闽教【2000】中15号)和《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4号)两份文件。
2、请参加会议人员8:50签到。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二00七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
组织 学习 学籍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
市教育局,区委办、区府办;郑志忠副书记、黄阳春常委、刘林霜常委、陈建通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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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7年2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