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通中学教学常规检查的通知
各中学:
为了促进各校认真做好教学常规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贯彻实施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到各中学进行教学常规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28日
上午
凌霄中学 下午
明新中学
11月29日
上午
泉州四中 下午
泉州十五中
(泉州七中、泉州六中、现代中学和科技中学安排在下学期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学校贯彻省教育厅《福建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试
行)》(闽教基[2003]26号)、《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闽教基[2004]13号)、《福建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闽教基[2006]30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有关配套文件和参考方案》(闽教基[2006号]66号)的执行情况。
1、
学校是否按照省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和新课程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课程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是否按规定开设、开齐各类课程,开足课时。
2、
学校是否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教师备课、
上课、听课和作业批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控制好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和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3、
学校是否按照省教育厅审定的普通中学教学用书目录进行
征订;教辅读物是否按教学用书目录进行选订。
4、
学校是否加强教学过程的指导和管理,重视教学研究与教
学改革;是否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校本教研,努力构建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
5、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学生有关学籍管理的
卡片、登记表,入学、转学、休学、借读等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表册各项内容填写是否完整。
6、学校是否积极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是否采取切实措施动员
流生回校;后进生转化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三、检查要求:
1、各校应根据文件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
活动,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各校应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和相关备查材料。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
中学 教学 常规
检查 通知
抄送:
市教育局,泉州教师进修学校;郑志忠副书记、黄阳春常委、陈建通副区长 。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6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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