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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
根据闽教基[2003]9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试行)〉的通知》精神,泉州十五中对照评估标准已进行了自评,自评结果符合福建省三级达标高中的要求。特向市教育局申请资格确认和市级验收。
一、
申报资格
1、泉州十五中是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注册登记的普通高级中学,学校现有44个教学班,学生2037人,其中高中16个班,高一年8个班,学生713人。
2、学校能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没有在校园内举办“校中民办校”或“校内民办班”。
3、学校环境整洁优美,做到净化、绿化、美化。2003年被评为“泉州市绿色学校”
4、学校有教育改革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现有3个市级课题。
二、自评情况
第1—22项自评60分,第23—38项自评38分,自评总分为98分。
特此报告,妥否,请批示。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4年4月13日
主题词:十五中
申报 三级中学
报告
抄
送:区委宣传部、泉州十五中;王天祥副书记、黄阳春常委、
陈建通副区长。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5年4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