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四中、局有关人员:
根据《泉州市普通初中达标学校评估办法》和《泉州市普通初中达标学校评估标准》,经研究,决定组织局有关人员对泉州四中申评市级达标初中校进行区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估时间:2005年3月31日(星期四)。
2、
评估成员:由叶副局长,督导室、中职教股、仪器站、人事股、进修学校中学教研室等股室有关人员组成。
3、 具体要求:请评估组成员带好《泉州市普通初中达标学校评估办法》和《泉州市普通初中达标学校评估标准》,于3月31日(星期四)上午8:00在泉州四中校长室集中。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5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