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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学:
为发现、培养一批师德水平高、教育理念新、教学业务精、教学成绩好的优秀青年教师,并带动全区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深化课程改革,根据泉教中[2005]11号文《关于开展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区2005年普通中学“教坛新秀”评选工作,今后每两年开展一次,并在区级评选的基础上选送3名教师参加市级评选。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1、参评对象、参评条件、呈报材料、注意事项详见泉教中
[2005]11号文。
2、名额分配:泉州七中3名、泉州七中分校3名、泉州六中2名、泉州
四中1名、泉州十五中2名、明新中学1名、凌霄中学1名。
3、相关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中职教股。
附件:《关于开展泉州市普通中学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5年3月17日
主题词:中学
教坛新秀
评选
通知
抄
送:泉州市教育局、区委宣传部、泉州教师进修学校;区委王天祥副书记
黄阳春常委、陈建通副区长。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5年3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