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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福建省中等职成教育工作要点

来自:鲤城教育信息网(中职教股)    发布日期:2006年        双击自动滚屏         
 

2006年福建省中等职成教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一、 认真学习、宣传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推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领导以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和职业院校师生深入学习领会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决定》的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各部门职责,切实把职业教育纳入各自工作目标管理,并通过现代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筹备2006年上半年以省政府的名义召开的福建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我省“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总结、交流经验,表彰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个人,并草拟《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实施意见》。

二、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认真贯彻教育部继续扩大中职招生规模的要求,落实 2006年全省中职学校招生22万的任务。要发挥优质职教资源带动优势,鼓励广泛开展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中职学校(含文技校)的校校联办、校企合作办学形式,增强招生吸引力。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抓好春季招生工作。认真做好资助农村贫困学生的各项具体工作,扩大面向农村招生规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职、普招生工作统筹和领导,加大招生宣传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努力完成招生任务,确保中职扩招目标的实现。

三、以服务为宗旨,组织实施好“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劳动者素质和职业能力提高工程”、“职业教育服务三农工程”。充分发挥全省中职学校和乡镇文技校的作用,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推进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继续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总结典型经验,扩大实验县。加强国家已批准的12个实训基地建设,选择若干所学校开展省级实训基地建设试点,为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条件。积极争取省财政、省发改委支持,重点扶持建设若干所示范性中职学校,继续开展重点中职学校评估检查,争取有1-3所学校申报并通过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验收。结合国家“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选择3-5个县,在县级政府统筹下,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建成县级职教中心,使其成为农村职业教育重要基地。

四、“以就业为导向”,深化中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德育为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制定《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实施细则》,抓好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推进“订单”培养,大力推行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建立和完善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开展半工半读试点。推进中职学校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建立和完善中职教材编写,审定和选用制度,开发高质量教材。建立和完善省、设区市两级中职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网络,不断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重点专业建设,继续开展省级重点专业评审,新确定一批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需要的重点专业。促进中职学校完善实验室、专业设备等教学条件,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双证书”获取率和就业率。鼓励中职学校师生有组织地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展示职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营造学技能、用技能为荣的良好氛围。

六、实施“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工程”。建立和完善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制度,配合厅人事处、师管处争取省编办支持,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含文技校)教师编制标准;争取企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建立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争取省人事厅支持,实行中等职业学校特级教师制度,制定《关于职业院校社会招聘工程技术人员、高技术人才担任专业课或实验指导教师的具体办法》;加快中职专业带头人培养,继续实施“中德职教师资进修项目”,加强师资队伍的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七、继续完善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争取省财政厅支持,制定福建省中职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争取省财政、省发改委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等保障措施。

八、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创新。推动公办中职学校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推动中职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走规模化、集团化办学路子;推动中职学校开展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大力促进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促进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继续办好现有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扩大职业教育的对外开放,积极开展中外、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办学试点。

九、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制度。采取政府资助、学校减免学费、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健全有效职业教育资助体系和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对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开展资助工作的意见》,确保中职学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大力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全面实行中职学生“双证书”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与劳动和保障部门沟通,指导、督促中职学校建立校内职业技能鉴定站,与劳动部门联合发文,对中职学生参加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全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学生比去年增加10%以上。积极配合劳动、人事、工商等部门推进就业准入制度,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十一、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福建特色的终身教育体系。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精心组织“终身教育活动日”的宣传活动。制订贯彻实施《条例》的专项工作规划。省和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条例》要求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加快建立相应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有效的运行机制。组织动员中职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就业培训和失业人员、转岗人员培训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促进各地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典型经验,逐步扩大社区教育实验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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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