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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精神,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的政策,加强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激励广大民办学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促进民办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鲤城区教育局决定表彰一批为我区民办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连续两年以上在我区民办教育事业中从事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岗专职民办学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退休人员除外)。去年评过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评选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推进教育改革,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科学价值或效益。
(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优秀教师26名、先进教育工作者9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各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注意发现和推荐近两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推荐人选的确定,上报前应先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五、评选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确定推荐人选时,要切实优先考虑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推荐人选的评选要特别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防止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率为标准去评价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倾向。
2、要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推荐质量。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要进一步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前应在校务公开栏上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方可上报教育局。
3、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7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鲤城区教育局社管办(联系电话:22376551)。
4、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文件的规定,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表彰资格,且不予追补。
附件:1、鲤城区民办学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2、鲤城区民办学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
推荐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民办学校
评先
通知
抄送:
泉州市教育局,鲤城区民政局
。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6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1:
2006年鲤城区民办学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
|
序号 |
学
校 |
优秀教师
名
额 |
先进教育工作者名
额 |
|
1 |
泉州电子学校 |
1 |
1 |
|
2 |
泉州精英学校 |
1 |
|
|
3 |
泉州起点美术学校 |
1 |
|
|
4 |
鲤城区万维电脑学校 |
1 |
|
|
5 |
泉州鲤城侨联外语培训中心 |
1 |
|
|
6 |
泉州科技中学 |
1 |
1 |
|
7 |
鲤城区新星双语幼儿园 |
1 |
|
|
8 |
鲤城区新概念外语培训学校 |
|
1 |
|
9 |
泉州地球人语言培训中心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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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泉州现代中学 |
5 |
1 |
|
11 |
泉州艺术科技学校 |
1 |
|
|
12 |
鲤城区东方幼儿学前教育实验园 |
1 |
|
|
13 |
鲤城区童心双语幼儿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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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鲤城区剑影西湖幼儿园 |
2 |
1 |
|
15 |
鲤城区白金汉英语培训学校 |
1 |
|
|
16 |
鲤城区浮桥欣荣幼儿园 |
2 |
1 |
|
17 |
鲤城区第三幼儿园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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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鲤城区金苹果作文学校 |
1 |
|
|
19 |
鲤城区贝斯特美语学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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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鲤城区新起点语言培训中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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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泉州鲤城区闽南书院 |
|
1 |
|
22 |
鲤城区西隅幼儿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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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05年鲤城区民办学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学 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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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学历 |
|
职务或职称 |
|
何时到本单位
工
作 |
|
|
工
作
表
现
及
主
要
成
绩
|
|
|
工
作
表
现
及
主
要
成
绩 |
|
|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
教
育
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请选择参选类别:优秀教师
□
先进教育工作者□。
2、工作表现及主要成绩材料字数至少600字以上。(不够填写的可另附纸张)
主题词:
年检通报 2005年度
民办学校
抄送:
泉州市教育局;鲤城公安分局、鲤城区民政局。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6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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