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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举行义务教育"一费制"听证会。20名由学生家长、学校代表、人大、政协、法律、政府职能部门等人士组成的代表参加听证。
教育局在对区属初中、小学近三年生均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情况进行抽样测算的基础上,结合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发展状况,依照有关规定测算出现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支出的需求数。制订出"鲤城区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杂费'收费标准方案":(1)初中(公办)杂费的收费标准由调整前每生每学期144元(没有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的扣减30元),申请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元(没有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的扣减30元);(2)小学(公办)杂费的收费标准由调整前每生每学期98元(没有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的扣减20元),申请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40元(没有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的扣减20元)。并按照相关程序将"方案"提交区物价局、审计局,经审计后由物价局主持举行听证会。
(秘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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