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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学区)、幼儿园,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更好地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保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的有序开展,区档案局将举办专题业务培训,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时间:8月23日(星期四)上午8:00准时报到,8:15-11:30上课。
二、培训地点:鲤城区档案局五楼会议室(鲤城区七星街档案馆大楼)。
三、培训对象: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
四、培训内容:宣传贯彻《规定》精神,学习《规定》有关业务知识,布置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审批工作等。
五、其他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应带好学习笔记和泉鲤档[2007]32号文。
2、此次培训涉及单位基础业务建设的新知识,新内容,实践性、可操作性强,希望各校务必指派档案人员参加。各校应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8月22下午5:00前报送区教育局秘书股
联系电话:22382924。
附:鲤城区档案局《关于开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与审批工作的通知》(泉鲤档[2007]32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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