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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文件
泉鲤政文[2006]176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开展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
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泉鲤政文〔2005〕134号),为落实对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深入实施“教育强区”战略,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
督导评估的内容与标准
区、街道二级评估工作按照《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泉鲤
政文〔2005〕134号)和《泉州市鲤城区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开展。
二、
督导评估的程序
(一)
街道自评
1.
建立自评机构。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教
育的街道领导为副组长,街道及辖区内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自评工作计划,协调有关事项,开展日常工作。
2.自评工作过程。街道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评估指标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或部门,并督促对照指标要求加强管理,抓好落实。年终,街道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应对照评估标准,对教育工作进行认真测评分析,客观公正地进行自评。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3.自评工作要求。街道每年自评1次,一般在次年的元月2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要形成自评报告,填写评分表。自评报告内容一般包括街道基本情况、自评情况概述、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自评报告和评分表要有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自评结果处理。街道自评结果(自评报告、评分表)要报送区政府,同时抄送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还要将自评结果及时反馈给街道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作为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区级督导评估
1.建立督导评估机构。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区政协文教卫体委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在街道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年度督导评估,具体由区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制定计划,一般每年或两年对各个街道进行1次督导评估。
3.主要程序:
(1)召开汇报会。区评估组听取街道教育工作自评情况汇报。会标统一为“××年××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区级督导评估大会”。会议由评估组长主持,除评估组成员外,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街道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也应参加会议。
(2)检查评估。区评估组对照评估指标查阅材料,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单位,汇总、评议评估情况,形成反馈意见。
(3)召开反馈会。区评估组向街道办事处口头反馈评估意见。参加会议人员除参加汇报会的人员外,部分学校校长应参加。
(4)下达教育督导评估意见(通报)。
4.工作时间。对一个街道的评估工作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5.整改要求。街道办事处收到区督导评估的督导评估意见后,应及时研究整改工作,在30天内,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分别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和教育督导室。
6.督导评估结果处理。区级督导评估结束后,应于30天内向有关街道进行书面反馈,并将结果报送区政府,同时抄送区委组织部、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和政协文教卫体委。评估结果要在当地以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区级督导评估结果与应用
(一)等级界定
1.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1)优秀等级。达到95分及以上且A1—A4级得分都达该级总分的95%及以上。
(2)良好等级。达到90—94.9分且A1—A4级得分都达该级总分90%以上。
(3)60分及以上且A1—A6级得分都达该级总分的60%及以上的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总分达合格以上等级,但A级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评估结果降1个等级。
2.凡有弄虚作假或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为不合格。
(二)结果运用
1.区级督导评估结果报送区政府,并抄送区委组织部、人大教科文卫委、政协文教卫体委,列入对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有关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2.对达到优秀等级的街道,报请区政府批准后,由区政府授予“××年度教育工作先进街道”奖牌,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教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区政府批准后,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街道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1年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黄牌警告。
3.建立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区级督导评估通报制度。
四、督导评估的注意事项
(一)街道自评是做好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关键环节,也是自我认识、自我总结、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避免形式化和走过场;自评材料应当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
(二)督导评估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估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制度,工作要深入细致,评分要客观准确,定性的评估内容要集体研究。
附件:1、泉州市鲤城区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表
2、泉州市鲤城区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备查材料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
教育工作 督导评估
意见
抄送:
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宣传部、
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区政协科文体委、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
区委陈书记、王区长、郑副书记、阳春常委、刘副主任、建通副区长、林副主席,
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领导小组成员。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12日印发
附件1
:
泉州市鲤城区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表
街道办事处(盖章):
一、指标达成度及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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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指标
及分值 |
B级指标及分值 |
C级指标及分值 |
自评 |
区评 |
A级指标
及分值 |
B级指标及分值 |
C级指标及分值 |
自评 |
区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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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领
导
职
责
(30) |
B1
确立
地位
(10) |
C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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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教师队伍与教育管理
(15) |
B7
教育
管理
(10) |
C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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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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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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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 |
|
|
C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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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履行
职责
(20) |
C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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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教育
改革
与
发展
(30) |
B8
事业
发展
指标
(20) |
C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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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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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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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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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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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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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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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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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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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教育
经费
与
办学
条件
(25) |
B3教育经费(5) |
C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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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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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办学
条件
(16) |
C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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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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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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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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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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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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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助学制度(4) |
C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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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成人
与学前
教 育
(10) |
C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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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
B6教师队伍(5) |
C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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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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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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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情况 |
评估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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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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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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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小组组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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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主要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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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评估
情况 |
评估时间 |
|
区级督导评估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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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评估组
(签字) |
组
长 |
领导职责 |
教育经费与办学条件 |
教师队伍与
教育管理 |
教育改革
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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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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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对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备查材料
一、领导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街道办事处召开有关教育工作会议文件材料,有关研究教育工作会议记录及材料;
(三)近两年街道办事处有关实施素质教育、教育管理、学校安全会议、文件材料;
(四)年度街道办事处相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签订及落实、完成情况材料;
(五)组织和督促适龄少儿入学及“控辍保学”工作相关资料;
(六)有关街道办事处领导和职能部门为教育办实事的记录性材料(包括图片录像)。
二、教育经费与办学条件
(一)各级各类学校校名一览表(按所在社区分类),并注明城
区示范小学、初中、省级达标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乡镇文技
校;
(二)街道办事处有关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三)政府、教育部门组织的校舍普查、检查、危房鉴定,在建工程检查等有关文件、鉴定意见、通知,列入中央、省、市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到位和工程进度最新报表;鉴定的危房改造情况;
(四)筹资支持学校充实完善教学设施设备,有关教学仪器、图书、信息技术装备管理的资料;
(五)学校基层报表汇总,数据统计资料;(学校提供)
(六)校舍基本情况表汇总;(学校提供)
(七)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扶持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资料;
(八)多种渠道社会筹资办学,发动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情况表。
三、教师队伍与教育管理
(一)课改有关文件,关心支持课改的有关材料;
(二)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福利待遇的各种规定和举措,扶持边远地区教师的各项制度;
(三)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检查记录和会议记录;
(四)宣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相关记录。
四、教育改革与发展
(一)辖区内学校近三年教育统计的基层报表(综合整理表、过度表);(学校提供)
(二)辖区内学校近三年初中招生录取花名册;(学校提供)
(三)辖区内学校上一学年毕业生验印花名册;(学校提供)
(四)辖区内幼儿教育工作有关材料;
(五)福建省学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登记表(俗称:文化户口册);
(六)三类残疾学龄人口花名册及医院鉴定的书面材料;
(七)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学龄人口花名册(通称电脑打印册);
(八)外来学龄人口登记资料;
(九)街道有关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文字材料;
(十)文技校(社区教育中心)的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制度,与中职学校开展联合办学的协议书;
(十一)学前教育布局情况表,统计分析在园幼儿数量及比例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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