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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鲤政教[2005]118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
为积极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根据泉教办语[2005]40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我区中小学师生参加“第二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比赛,认真宣传,组织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以此作为进一步推广普通话活动与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活动的重要内容来落实,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学校以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二、报名时间截止到2005年9月16日。
报名地点:教育局秘书股
联系人:李维瑜
22382924
三、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协助举办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的通知》(泉教办语[2005]40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5年8月23日
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办语〔2005〕40号
关于协助举办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市直学校:
根据语用司函[2005]27号、闽语办[2005]8号文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广大中小学师生(含师范类学校的师生),参加“第二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宗旨:
对全社会进行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培养广大公民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操,大力推广普通话,纠正社会语言文字应用上的混乱和不规范现象,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二、参赛对象:
全市小学生、中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语言文字使用者和爱好者(自愿参加)。
三、参赛办法:
1、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大赛的报名工作,有关报名的具体事宜直接与承办单位联系,并于9月25日前,将参赛者的花名册一式两份按时报送市语委办。
2、此次大赛不收报名费,参赛选手只需订阅《大赛专刊》(定价9.80元)即可参加竞赛。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报名期(2005年7-8月)
组织报名、登记造册,征订由语文报刊协会出版的《第二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专刊》。
第二阶段:组织参赛期(2005年9月1日至10月8日止)参赛者开始答题、参赛,各县(市、区)语委办按时将试卷寄到举办单位,举办单位组织评卷。
第三阶段:评奖总结期(2005年10-12月)
对有效试卷进行分类登记,从正确答卷中抽取各类奖项,对大赛进行总结。
五、举办单位:
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
具体联系人:(本次活动)办公室主任:王晨
联系电话:010-65212459
010-85113645
13901110247
010-65284279
E-mail:zgywbkxh@126.com
wangguangya@126.com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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