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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教育强区”工作进程中,鲤城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中心,以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为动力,不断加强完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的管理。全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的配备基本稳定,基本满足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根据泉教综[2005]8号文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管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依法理顺教师和校长管理体制。
区委、区政府依法落实关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师的管理职责,2004年在研究申报“教育强区”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上,就教师、校长由教育主管部门归口管理问题进行研讨,同意严格按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闽政办[2004]130号文件中“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一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县级教育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县级以上教育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的要求贯彻执行;今后凡新引进的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报区人事调配会审核批准。
2、严格管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21号)精神,配合区编办根据生源情况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核定。及时清理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对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调动自行离岗、自费考取研究生毕业后不回原校任教、原未经人事部门批准自行停薪留职多年离开工作岗位等类人员按自动离职处理。目前我区中小学编制总体缺编,但由于近年来我区生源逐年减少,学校布局调整力度较大,特别是江南新区学校撤、并后教师资源的重新优化整合,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缺编问题,因此我区严格控制人员的补充,且不使用代课人员,只按实际需要适当补编。
3、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实行人才引进资格准入、竞争上岗、全员聘任制,严把毕业生引进及外地教师的调入关口。2004年起推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加大双向选择的力度,对师范类毕业生实行公开竞聘上岗、择优录用。对于区外教师,严格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学历为本科且是学科骨干的教师方能调入区内学校。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区属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对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在岗教师予以调离专任教师岗位。
4、改进和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
严格掌握中小学校长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制定《鲤城区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加大中小学校长公开选拔力度,通过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办法,选拔高学历、高素质的中青年干部充实校长队伍;2003年面向全市公开选拔泉州四中、泉州六中校长各一名到位就任。逐步调整学历不达标的校长,小学校长大专及以上学历达87.7%;初中校长本科及以上学历达100
%;高(完)中校长本科及以上学历达81.8%。坚持和完善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在任校长均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建立“校长(书记)学习活动日”制度,积极鼓励、支持校长参加研究生学习,不断提高校长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实行校长任期制,明确任期内的目标责任,加强履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校长奖惩、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5、改革完善校长和教师的考核评价制度。
制定《鲤城区中小学校长评价实施意见》,按《泉州市鲤城区中小学校长评价标准细则》分不同类别学校对校长进行评价,工作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胜任工作者,按照合法的程序,由干部主管部门予以免职。出台《鲤城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意见》,按《鲤城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对教师进行发展性评价,对教师职业道德、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教学行为和教学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并将结果作为教师聘任、解聘、辞退以及职务评聘、工资晋升和奖励的主要依据。对于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严重失职或渎职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通过两个文件的实施建立有利于提升校长、教师思想素质、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发挥校长、教师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新型评价、考核体系,进一步营构“爱岗敬业、创新进取”的良好教育风尚。
6、巩固提高继续教育成果,实施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工程。
建立较完善的校长培训制度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和“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意见”。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本区培训机构功能,在鲤城电大、进修学校、泉州六中等培训基地开展校长岗位培训、新教师培训、新课程培训、信息技术培训、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培训等。建立继续教育与教师考核、评优、评聘相结合的制度,把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评聘、晋升职务的必备条件。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足额拨付,2000年—2004年共投入336万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多渠道提高学历层次及专业能力,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达67.3%;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60.8%;高(完)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5.5
%;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60.1
%;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学历达85.3%。以新课程、新技术为重点组织实施教师新一轮全员培训五年规划,组织现有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开展每年400人、每月40人的短期培训,到2010年全区专任教师轮训一遍。
2005年4月首先启动幼儿园专任教师全员培训,培训形式以短训为主,通过现场教学观摩、专家点评、互动交流,达到区内幼教资源共享。
7、 实施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
制定《鲤城区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开展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分期分批组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校长进行专项培训、研修,明确培养目标,加强考核,发挥培训对象在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专业引领及辐射带动作用。到2010年,培养200名学科带头人,10位名校长,10位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教练,推进校长、教师专业发展。
8、依法落实教师的政策待遇。
建立并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国库统发的保障机制,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国库统一发放,从无拖欠。落实教师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鲤城区现已无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因此不存在对这些地区教师的补贴和津贴的问题。为提高教师福利待遇,2005年开始区属公办教师每月增加300元补贴;同时为建立教师激励保障制度,鲤城区设立1000万元的奖教基金,用于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
9、建立落实校长、教师交流及帮扶制度。
我区于本世纪初制定“区属学校教师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要有到薄弱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实施办法”,确定学校帮扶对象,选派市区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实行城乡“校对校”校长交流,选派十五中、明新中学副校长分别到七中、六中挂职。区委、区政府实施跨江发展战略以来,为支援江南新区教育事业,我区进一步加大老城区和江南新区学校的结对帮扶和支教工作力度,出台《关于建立老城区中小学教师到江南新区支教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老城区优质中小学与江南新区中小学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的实施意见》,从2005年起,没有在江南新区任教过的教师原则上都要轮流支教一年,通过选派老城区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江南新区学校支教,以及落实各结对帮扶学校的帮扶责任,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优质教育资源特别是人才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
10、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讨论出台教师全员聘任制的初步方案,现正征求各方面意见,拟于2005年秋季全面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制,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通过合同管理方式,实行定期聘任及聘期考核,打破用人上的终身制。
制定《关于鲤城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教师职务评审制度,打破教师职称评聘合一模式和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教师职务聘任实行竞争上岗,通过“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等措施,加强聘后管理和履职考核,推动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法制化、科学化。
鲤城区教育局
200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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