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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市、区纠风评议工作,切实加强本系统行风建设,根据泉教综[2000]17号文件《关于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和泉鲤政纠[2000]2号文《关于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建立迎接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其他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坚持“以建为主,以评促建,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指导思想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把行风建设作为本单位的“一把手”工程,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
3、大力开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宣传教育,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意识,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科教兴国的社会使命感。
4、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执行《中小学财务制度》和新颁布的《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规范对中小学财务管理。春秋两季开学前,提出具体要求,进行专门部署;开学后组织对各校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巩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成果。
5、全面推进实施校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进一步拓展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渠道,增强校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进一步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监督机制。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7、对群众反映的中小学乱收费和师德师风等突出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对民主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对顶风搞行业不正之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责任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收费进一步规范,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各地具体做到:
1、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侮辱学生。
2、学校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校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3、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学费、杂费按省定标准亮证收取,省定九项代办项目按实收取,张榜公布,其他代办项目按规定审批;坚决制止“搭车收费”,杜绝巧立名目收费,坚持学生按自愿原则进行投保;各种收费均使用合法票据,票款相符。
三、责任追究
各学校对单位创建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负全责,确保创建和行风评议工作达到省、市、区提出的创建和评议目标的要求。行风评议不合格学校领导必须向区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必须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中共鲤城区教育系统委员会
责任人:
责任人:
二OOO年七月十二日
二OOO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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