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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通知)泉鲤政教[2002]103号
各中小学:
根据《泉州市教育系统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鲤城区2002年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部署,教育部门是2002年全省五个民主评议行风重点部门之一。这对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转变机关行风,提高队伍素质,净化育人环境,维护社会和学校的稳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本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根据系统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2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以江泽民同志“5.31”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及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坚持“以建为主、以评促建、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本局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依法治校、以德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二、评议的对象
本系统所属中小学和教育局。
三、评议的内容
民主评议行风的主要内容,要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坚持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具体评议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教育局民主评议行风的组织工作;
(二)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巩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效果;
(三)择校生“三限”政策执行情况;
(四)师德师风教育成效;
(五)政务(校务)公开开展情况;
(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情况;
(七)行业风气是否进一步好转。
四、方法与步骤
(一)组织宣传发动(7月)
1、结合本系统行风建设特点,调整鲤城区教育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下设四个组,分别负责师德师风、政务(校务)公开、治理学校乱收费和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根据教育系统纠风工作任务和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要求,制定2002年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实施方案。
3、召开全系统2002年行风评议工作会议,加强宣传,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及时报道本系统开展纠风、行评和治理乱收费工作情况。
4、在教育信息主页上公布本局行风投诉电话、电子投诉信箱。
5、选聘行风监督员,并进行业务培训。
(二)深入查找问题(8月至9月)
1、采取“回头看”的形式,着重检查发现去年行评工作中未整改,整改未到位、回潮反弹的问题;
2、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查找本部门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着力抓好自纠;
3、组织系统迎评领导组成员深入学校检查,帮助查找问题,督促整改。
(三)认真落实整改(9月至11月)
1、召开民主评议行风评议大会,通报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针对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本局和学校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着重解决办事不公、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以及乱收费等问题,积极推进教育行政职能和作风转变。同时,结合贯彻实施中共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和规范化服务水平;
3、迎接市教育行政部门及区行评组的检查,凡整改不位的,一律要进行重新整改,并建立整改档案,对整改的情况要向群众反馈。同时,迎接行风监督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全面总结工作(12月至2003年1月)
1、认真总结,接受省、市、区行评办对教育系统行风状况满意度测评和民主评议行风组织工作考评;
2、做好本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总结;
五、组织领导
(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本系统成立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系统纠风工作任务和特点下设四个组,分别负责师德师风、校务公开、中小学收费和行风评议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坚持“以评促建”和“纠建并举”的方针,行风建设四个工作组制订工作方案,提出本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组要主动加强与其他职能工作组的沟通和协调,主动取得本级政府纠风办、行评办的指导和支持。
(三)教育系统作为全省五个重点评议部门,接受省、市、区行评办的评议。中小学应聘请行风监督员协助开展评议工作,各级行风监督员要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
(四)教育局及各中小学要切实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抓住行风教育、查找问题、开展评议和督促整改等主要环节,把工作重点放在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上,要把民主评议行风与教育政务(校务)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教育部门办事效率,改善决策质量,增强为民办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要把民主评议行风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教育法》、《教师法》,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依法管理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要结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责任制,把评议工作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内容,奖罚分明。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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