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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离不开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参与和通力协作。教育督导室作为其中一个特殊职能部门,能否充分发挥积极的作用至关重要。结合鲤城区“双高普九”工作的实际,本文想就督导部门在“双高普九”中的作用谈谈一些做法和看法。
一、
深入学习,不断增强依法督导的职能意识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普及义务教育的决议》中指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普及义务教育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应把这种认识提高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反和平演变的高度,提高到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高度。”它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充实各级督导力量,强化对义务教育的督导”,“努力推动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督导部门作为推进九年义务教育事业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要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双高普九”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其思想保证就是提高对推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和职能意识。因此,必须加强学习。
结合教育督导实践,要不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人事局〈关于加强普通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教育法律法规和省“双高普九”验收标准及细则。通过学习,不断深化如下几方面的认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的法律要求,要依法治教,把义务教育纳入法制轨道,教育督导的过程,必须是一个执法的过程,只有依法督导才能有效地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它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实施义务教育,是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是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需要,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基础教育发展提出的基本任务,也是我省建设教育强省、强县(市、区)的需要,落实“双高普九”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子女的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条件,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基层的又一实践,必须做好深入学习宣传省“双高普九”验收标准及细则、统一思想认识的工作;教育督导部门必须依法在“双高普九”中充分发挥对下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评估和指导的职能作用。
二、深入调研,制订“双高普九”教育督导整体思路
1996年,鲤城区的“两基”工作通过省级验收。区划调整后,鲤城区委、区政府及时提出了“教育向两头延伸,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拓宽幼教办学渠道”的思路,并提出教育事业创一流的目标,对鲤城的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巩固、提高教育“两基”的成果,再创鲤城教育新业绩的任务,便摆在了鲤城教育工作者的面前。在教育主管部门和上级督导机构的具体指导下,教育督导室根据鲤城教育的实际,以科教兴区、全面推进鲤城教育现代化进程为导向,以不断提高教育“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度为目标,及时制定了教育“两基”工作规划。之后,根据“双高普九”的指标要求,深入到镇、街道和基层学校,对“两基”跟踪的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及时提出以“教育强区”的建设为方向,以教育“两基”的各项指标高水平、高质量特别是主要指标稳中有升的整体督导思路,为区委、区政府的“双高普九”工作决策提供了必要的、可行性的依据。
三、主动参与,密切配合,推进“双高普九”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1、及时、准确向政府、教育局反馈“双高普九”工作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
2001年11月,鲤城区在接受第五次“两基”跟踪的同时,率先接受了“双高普九”的市级验收并取得了基本实现“双高普九”的阶段性成果,得到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之后,区委、区政府立即召开总结暨整改再动员大会,充分肯定我区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双高普九”所做的工作,并逐项分析取得成绩及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双高普九”迎检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周密的整改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其间,教育督导室根据《泉州市实施“双高普九”工作规划》中的“双高普九”的主要目标,逐项对照分析,在向区委、区政府、教育局客观地反映我区“双高普九”工作情况的同时,对薄弱校改造后的再完善、全区学校危房改造、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十配套”、课改实验、学校布局调整、学校领导班子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就我区“双高普九”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的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提供了依据。
2、根据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目标,加强阶段性的督导。
2001年“双高普九”通过市级验收后,根据《泉州市实施“双高普九”工作规划》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以及教育局的工作计划,教育督导室协调六个项目组,对整改方案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制定限时完成的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导。
2002年5月,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出台《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巩固提高“两基”水平,如期实现“双高普九”作为鲤城区基础教育发展的四大任务之一,并将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作为依法治教的举措之一,要求教育督导部门要稳步推行定期向社会公布督导评估结果的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促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引导社会和家长正确评价学校办学水平。根据区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教育督导室认真回顾总结了督导评估和“双高普九”工作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督导制度,努力推行向社会公布督导评估结果的制度,并注重了对“双高普九”验收前的各项工作指导。10月初区政府召开各镇(办)书记、镇长(主任)、宣委、财政所长及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各校校长及成教专干参加的“双高普九”迎检工作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各单位各尽其责,确保“双高普九”工作做出新成效。会后,教育督导室协调教育局“双高普九”领导小组各项目组认真自查自纠,深入到各街道办事处、基层学校逐项指导,督促落实,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馈,保证了“双高普九”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
2002年12月鲤城区接受省教育厅“双高普九”验收前调研指导,2003年3月通过市“双高普九”核查后,区委、区政府力度不减,立即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深刻剖析“双高普九”迎检工作的成功经验及存在不足,逐项对照“双高普九”验收指标及省指导组、市核查组意见,对整改提高工作再次进行全面部署。对项目组在市核查后制订的整改措施,教育督导室在进行认真的梳理的基础上,根据2003年2月区委常委扩大会将开拓创新、做好“双高普九”工作作为当前教育的头等大事的要求,结合2003年4月区政协的调研意见,对各街道办事处及基层学校进行了拉网式的整改自查督导,为确保“双高普九”迎检工作的真正落实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3、与镇、办密切联系,深入沟通,形成上下一盘棋的良好态势。
为确保“双高普九”顺利进行,区委、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办事处签定了《实施“双高普九”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镇(办)切实负起职责。教育督导室多次随区、局领导下到各镇(办)检查“双高普九”工作,在检查过程中,注重与各镇(办)密切联系,就“双高普九”的普及程度、社区教育、扫盲、经费投入等工作,就各镇(办)以及行政村、居委会与各中学、学区的配合、协调等问题,深入沟通,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使许多问题得以及时解决,从而促成了上下一盘棋良好态势的形成。
四、加强督查,突出指导,不断提高“双高普九”成效
1、做好各校、镇(办)依法治教情况的督导。
依法治教、以法兴教是科教兴区的立足之本,是切实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的重要保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基础教育发展提出的基本任务,因而,依法治教是顺利实施“双高普九”的重要保证,依法治教的情况如何,直接影响着“双高普九”工作的开展。为此,我们将依法治教的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将对下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摆在落实“双高普九”工作的首位,通过开展对镇、街道“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年度跟踪和“双高普九”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的督导,对基础教育中的经费投入、就近入学、“控辍保学”、收费管理、危房改造等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认真落实教育的法律法规要求,推动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保证“双高普九”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做好普及程度、教育经费等主要指标落实情况的督导。
提高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是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达到高水平、高质量的重要条件。有关部门不断强化政府行为,严格执行入学、巩生分工合作制,在建造好儿童文化户口册的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学校对少年儿童就学情况统计进一步细化。其间,教育督导室认真指导镇(办)分别按本施教区、外施教区、外县(市、区)三种情况进行统计;各中小学在校生则按户籍在本辖区内、外辖区(鲤城区内)、外县(市、区)和尚未申报户口四种情况进行统计,并根据学龄人口及在校生的构成进行分析,要求各中小学均建立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在学的临时学籍,确实担负起管理职责的同时,深入学校、班组查点人数,深入街道、学校查阅各种相关资料,分类指导,保证了普及程度各项指标数据依据的详实和准确。
高度重视依法控制各中小学辍学、巩固学额工作。区委、区政府与各街道办事处签定“实施‘双高普九’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切实负起控制中小学生辍学的职责,并将其作为领导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与此同时,教育局与各中学、学区校长签定“控辍保学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进一步完善巩固学额责任制,量化、落实到班级、教师,确定负责人,实行分工包干。教育督导室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教育局的工作意图,深入到镇、街道和各中小学,检查各项责任要求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在做好乡、镇自筹资金25%用于教育是否到位的督查的同时,做好镇、街道办事处与残联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筛选、鉴定和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3、做好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
2002年12月,省教育督导室组织了对鲤城区“双高普九”工作的验收前的指导,2003年3月,泉州市教育督导室又组织了对鲤城区“双高普九”工作的核查,对我区的“双高普九”工作提出了整改的建议和宝贵的意见。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整改工作,力度很大,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地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人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整改部署,教育督导室认真协调、组织各项目组进行分解,制定措施,责任到单位到人,限期整改,限时完成。之后,在“双高普九”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在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指挥下,深入到各项目整改的单位,逐项检查落实情况,以实际工作致力于各项目指标达到度的提高,促使有关问题,在短短的几个月中,得到较好的解决,如教育经费“三个增长”问题、教师培训经费问题、乡镇自筹资金25%用于教育问题、计算机机生比不足问题、代办费问题等都在较短的时间中得到解决。
4、做好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各校“双高普九”目标责任状落实情况的督导。
“双高普九”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是由政府牵头,教育、财政、计委、人事、物委、审计、建委、国土局、公安、妇联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各校都分别与区政府、区教育局签定了《实施‘双高普九’目标管理责任书》。教育督导室作为受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以及上级督导机构指导的职能部门,必须依法履行职能,有效地开展对下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学校的教育、教学、人事、经费、校舍、设备等情况以及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并督促和指导他们的工作,因此,我们除了开展专项调研,向区政府、教育局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外,一方面认真开展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实施“双高普九”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督查,一方面认真组织中职教、初教、成教、人事、计财装备、德育、仪器等业务股室,参与到“双高普九”各项指标的落实中来,根据“双高普九”各项目工作的相关性,通过各项指标的分解,充分发挥各业务股室工作的专业性、指导性,对各校的“双高普九”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开展全方位的督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从而保证“双高普九”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把握重点,真抓实干,全面完成一轮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是“双高普九”的工作重点之一。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是保障素质教育实施和全面科学评估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措施。教育督导室紧紧把握这一工作重点,在学习宣传、制定规划、培训干部、组织实施省颁《评估标准》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教育局各业务股室,加强对各校实施素质教育过程性的指导,至2002年全面完成对全区各校一轮督导评估的既定目标。将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继续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并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建立素质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制度。泉州七中、泉州六中、区实小、西隅中心小学、通政中心小学、第二中心小学先后被评为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推荐泉州七中、区实小参评福建省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实施“减负”以来,我们积极组织中小学“减负”专项督导,确保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真正减了下来,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使素质教育落实到实处。督导评估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为鲤城区实现“双高普九”打下良好的基础。
如果要说教育督导部门在“双高普九”中的作用的话,那就是要认真开展履行职能、依法督导的工作。普通教育督导工作面向的是所管辖区域的整个普通教育事业,在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教育督导工作尚有许多新的领域等着我们去开拓,去创新,我们将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在创新教育的历史进程中,领会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创造性地开展教育督导工作,为普通教育的督导工作作出新的探索,发挥更大的作用。
(执笔:车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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