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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鲤城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工作规划(2006秋季—2009春季)》的通知

 

                                   泉鲤政教[2006]126号

 

来自:鲤城教育信息网(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    发布日期:2006年8月17号       双击自动滚屏         

                                

区属各中、小学:

为做好我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新一轮督导评估工作,根据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按照省、市教育督导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我区实施素质教育的状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鲤城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规划( 2006 年秋季— 2009 年春季)》,现印发给你们。

省颁《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修订)》是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要求和准则,是衡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标尺”,各校应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指导方案(试行)》的评估要素标准,根据《规划》的要求,制定规划,组织实施,以确保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实现新一轮越、实现“教育强区”的目标,打下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

附件:《鲤城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规划( 2006 年秋季— 2009 年春季)》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素质教育              督导评估                规划                 印发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区委宣传部、区府办、泉州市教师进修学校;王天祥副书记、黄阳春常委、陈建通副区长 。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6 年 8 月 17 日 印发

附件:

 

鲤城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规划

( 2006 年秋季—— 2009 年春季)

 

鲤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6 年 8 月 日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改革的决定》,做好我区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根据闽教督 [2005]9 号文“按照三年一轮他评的原则要求,统筹规划辖区内中小学督导评估的周期和数量,具体安排中小学自评和他评的年度计划”的工作要求和我区实施素质教育的状况,依据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级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规划。

•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

深入贯彻《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要求,以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05 年修订的《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导方案(修订)为载体,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快教育改革步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指导中小学依法治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为我区的经济和社会实现新一轮跨越、实现“教育强区”的目标,打下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

•  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规划目标

1 、三级达标中学(含三级)以上学校由市教育督导室负责

督导评估,区教育督导室协助。

2 、区教育督导室督导评估工作规划:

2006 年秋季:区实验小学

2007 年春季:泉州六中、西隅中心小学、通政中心小学、

艺术小学

2007 年秋季:现代中学、科技中学、立成小学、东门小学

2008 年春季:泉州四中、第二中心小学、升文小学、

新隅小学

2008 年秋季:明新侨中、新华中心小学、明新中心小学、

亭店小学

2009 年春季: 泉州十五中、凌霄中学、朝晖小学、新村小学

3 、其他的基层小学由所辖学区负责组织督导评估,区教育督导室负责指导、检查。浮桥、江南学区要制定好新一轮的督导工作规划,于 2006 年 10 月 1 日 前上报区教育督导室。

三、评估程序

对每一所学校进行督导评估,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一般包括随机检查指导、学校自评、督导评估和申报复查等四个步骤。

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工作,帮助学校理解掌握评价要素标准,指导学校开展自评,为他评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学校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每学年进行一次自评。学校自评重点落实六个环节: 1 、学习评估指标,明确目的意义; 2 、组织有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自评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计划; 3 、拟定自评细则,确定具体要求和运作方法; 4 、对照标准开展调查取证,收集资料、数据; 5 、对获取的资料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其价值; 6 、认定和处理自评结果,填写自评表,明确整改措施。

学校在接受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前一周,应向督导评估部门(督导室或学区)报送自评报告(包括以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和整改方向为主体的素质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和按指标体系的逐项自评)。督导评估必须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任务是了解学校自评过程和结论的依据,并判断其可信度,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经区督导评估,量化得分(包括附加分) 920 以上,具备申报“市级素质教育先进学校”资格的,由区教育局于每年 9 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报复查;经市教育督导室评估,量化得分(包括附加分) 950 以上(其中量化基数 1000 分内得分不低于 920 分)以上,具备申报“省级素质教育先进学校”资格的,由市教育局于每年 6 月和 12 月,向省教育厅申报复查。申报复查必须填写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申报表和报送典型经验材料。

•  主要工作措施

•  认真学习,部署实施。

省颁《指导方案(修订)》是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新一轮督

导评估工作的要求和准则,是衡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标尺”,是在督导评估过程中进行价值判断的依据和手段。《指导方案(修订)》对原《指导方案》 C 级指标中的一些评价要素进行了删减、合并、补充、置换,适当调整了权重分配,加重了反映德育和课改方面的比重,力求较为充分地体现素质教育的本质特征和课改精神。修订的《指导方案》对学校、督导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尽快组织督学、校长和其他学校领导、教师学习《指导方案(修订)》的评价要素标准,特别应弄懂本次修订所体现的素质教育的本质特和课改精神的要求,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根据指标特征研究评估方法与技术,相应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专项培训。

要针对存在的督导评估的程序不够规范,过程性检查指导工作相对薄弱,学校自评的目标意识、主体意识淡薄,发展性评价与整改功能淡化等问题,认真部署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及各阶段具体要求,切实抓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督前”、“督中”、“督后”三个环节。“督前”重“促”,“督中”重“导”,“督后”重抓落实整改,这三者是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全过程的三步曲,互相联系缺一不可。要在部署和实施中把它们有机地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督导评估工作的总体功效。

•  督导评估要深入实际,深入课堂。

督导评估要深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要以现场巡视、观察

测评、座谈了解、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典型剖析为主要方式,不宜过分强调书面材料。课堂教学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中心环节,是学校工作的“活档案”,“没有课堂教学面貌的根本改变,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素质教育”,因此,督导评估的过程应当抓住教学这个中心环节,深入教学领域,通过听课,对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行考察评估,同时, 留意其他方面信息的搜集。

3 、督导评估必须坚持“督”与“导”结合,以“导”为主的原则。

“督”与“导”是督导评估的两个抓手。“督”要指出问题,“导”要指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思路。对一所学校的素质教育工作,不仅要“督”出水平,更要“导”出水平。摒弃传统的旧的教育理念,树立新课改理念,使大家思想真正统一到体现素质教育的本质特征和课改精神方面来,要求我们必须增加督导评估工作中“导”的含金量,因此,要导之以法律,导之以理论,导之以典型,导之以经验,使督导评估成为每所学校提升办学品位的新的起点。

4 、督导评估要做到“四结合”。

新的评估要素标准进行了删减、合并、补充和置换,评估

方法应当相应改革,导向和激励作用应当加强。在新一轮的督导评估中,要尽量做到:( 1 )与课改相结合。目前,基础教育新一轮课程改革正在深入进行,要通过督导评估,引导各级领导关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引导到课堂教学方式改革上来,不断落实课改要求。( 2 )与平时督导相结合。要深入学校,重点深入课改年级,班级听课,一起研究课改精神的落实及学生情况、质量如何监控等问题,即随访督导,然后把资料、信息存入档案或储存电脑中,综合评估时,作为评价的参考。( 3 )与争创一流的鲤城教育相结合。“质量管理是兴国之道,治国之策。”要通过中小学的督导评估工作,加强基础教育的质量管理,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教育事业要争创一流是鲤城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之一,教育督导评估要与提高教育质量及争创一流教育结合起来。( 4 )与形成性评估相结合。过去督导评估注重与终结性评估密切相关,这是泰勒的“目标行为模式”。现代教育评价不仅与终结性评估密切相关,更与形成性评估密切关联;不仅要对教育活动的结果进行评估,更要注重对教育思想、办学方向、依法治教、管理水平等教学过程进行评估。所以要努力构建“目标加过程行为”的评估模式,在督导评估中真正做到终结性评估与过程性评估相结合。

5 、区、街两级按分工应对辖区内的学校至少进行一轮综合督导评估。

对学校的评估仍实行学校自评和分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学校要依据督导评估的 《实施细则》,结合每学年工作总结,进行一次(或多次)认真的自查、自评,自评报告分级送教育督导评估部门,作为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的依据和参考。督导评估要坚持面向每所学校。在工作实践中,不论采取任何形式,都必须在全面督导评估所辖地区所有学校的基础上进行,不能只对少数中小学校进行选优性的督导评估。要注意学校的层次差异和多样性,对不同类型学校分别归类评估,便于类比,以利于引导学校办出特色。

6 、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推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要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促进依法治教,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要建立区、街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重点检查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要积极开展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督促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同时,要认真开展对基础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要把督导评估结果与考核干部和奖评校长、学校结合起来,使督导评估结果成为考核干部和奖评校长、学校的重要依据。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督导评估结果,引导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引导社会和家长正确评价学校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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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