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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 城 教 育 督 导

第5期(总第5期)

来自:鲤城教育信息网(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编)    发布日期:2005年12月19日       双击自动滚屏         

                                泉州市对鲤城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核查

    2005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泉州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核查组对鲤城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核查。核查组检查了我区的所有街道办事处,听取汇报,到教育局、财政局和中小学等单位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观察、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广泛采集信息,认真进行分析评价。核查组认为:一年多以来,鲤城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闽政办[2004]130号文"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精神,认真抓好自查自评,以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强区"为目标,巩固提高"双高普九"的工作成效,全面推进鲤城教育上新台阶,工作扎实,成绩显著。主要表现在:
   一、鲤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争先发展。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上下左右齐心抓。五套班子领导深入学校,建立挂钩学校制度。各职能部门发挥参谋作用,积极主动提出建议,提供优质服务,共助教育发展。
   二、能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和整改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三、"两个改革"富有成效:一是校长教师队伍管理制度的改革,促进校长教师队伍的发展,在全市全省率先实行校长教师队伍的归口管理,力度大。实行校长公开竞聘选拔、教师全员聘任,试行评聘分开制度,制定一整套中小学校长评价标准实施意见和细则,建立教师发展性评价体系,对校长教师队伍建设起到积极影响。实行校长挂职、教师支教、交流帮扶,一支有较高水平、较强素质的教师队伍已经形成。二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效显著:突出八个重点,实行"七个一"教学管理,开发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
   四、认真抓好九年义务教育的两个延伸工作。高中阶段的入学率和学前教育入学率继续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五、"两个教育"富有特色:成人教育富有成效,社区教育丰富多彩。区电大通过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放教育试点总结性评估,文技校建设凸出新的亮点,为各类技术培训提供基地保障。鲤城区成立社区教育中心,结合"五进社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今年元月份被确定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现在又在争创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为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氛围。
   在反馈会上,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谢友平、泉州市教育局局长郑建树就如何开展对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提出了指导性和建设性意见。王瑞强区长在会上表示,要认真落实市核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扎实解决教育发展中的经费等问题;要继续努力做好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与质量。


                            关于我区基层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报告核查情况通报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行办法》"学校自评每学年进行一次"的工作要求,区教育局要求全区各基层学校在认真做好每学年一次自评工作的同时,将自评报告送达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我室把这一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进行督查并已多次在《鲤城教育督导》上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近两年来,各校都能将这一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落实,按要求开展学年学校自评工作,并做好自评报告的报送备案工作。
最近,区教育督导室组织全体督导人员对全区7所中学、老城区11所小学和江南新区的新华中心、明新中心、亭店等3所小学报送的自评报告,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认真核查,在充分肯定各校开展这项工作的好的方面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现将自评报告核查情况通报如下,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一、好的方面
    1、各校能学习《指导方案》,明确评估意义,确定具体要求,对照评价标准 ,开展自评工作。
    2、各校基本上能依据督导评估《指导方案》各项指标,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进行自查自评,能努力反映学校在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突出学校工作成效的亮点。
    3、多数学校不仅能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结果进行自评,又能注重对教育思想、办学方向、依法治教、管理水平等进行过程性自评。有几所学校,如七中、区实小、西隅中心小学、亭店小学,能在部分指标,动态地反映学校新的学年的做法和成效,内容上进行了充实,文字上进行了重新的组织。
    二、存在问题
    1、不少学校两个学年度的自评内容除有关数字变动外,40个C级指标的自评中均未有增加新的活动内容的文字体现,做法、成效都一样,文字表述基本雷同;有的一字不差,完全复制;有的只是文句顺序稍作调整。
    2、有的学校抄袭督导评估指标中的句、段,没有根据学校本身的实际如实反映素质教育的实施情况,更谈不上有自己的特色;有的自评内容表达过于简单。
    3、个别学校有些C级指标两学年的自评内容文字表达完全相同,但自评分数却相差太大,最多的相差15分,表明评分不够慎重。
    4、多数学校均未将学年度素质教育实施情况的总结作为自评报告的一个内容,只有逐个指标的自评;存在的不足和整改的措施未见于逐项自评中,又因无学年度的总结而没有体现,而这恰是自评要达到的目的之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各C级指标中客观地说明存在的不足,在总结中加以体现,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5、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中的"评估要素"的学习、理解有待进一步深化。由于对"评估要素"理解不深,有些指标的自评显得不够准确或不得要领。
    三、整改要求
   (一)今年,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行为的若干基本要求》中对学校自评这一行为作了如下进一步规范要求:
   "1、学校自评每学年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一次,以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原则;
   "2、学校自评大体上按以下要求进行:①学习评估指标、明确意义;②组织有学校领导、部门、教师代表参加的自评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计划;③拟定自评细则,确定具体要求和运作方法;④对照标准开展调查取证,收集资料、数据;⑤对获取的资料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其价值;⑥认定或处理自评结果,填写自评表。
   "3、学校自评计划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自评结论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4、学校自评教师全员参与,还应有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区校外教育机构和共建单位的代表参加。
   "5、学校自评应当做到年年有重点,轮轮上台阶,不应在同一水平上重复。自评应达到以下目的: ①学校领导初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②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新的教学管理制度初步建立;③课程改革实验有序推进,基本完成课改中新开设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师初步适应新的课程形态的教学要求;④开发课程资源、建设校本课程有初步成果;⑤素质教育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有新的课题、项目出台;⑥主动利用自评结果调整学校发展规划,自主发展的理念得到贯彻"。
各校应深入学习省教育督导室对学校自评工作作出的这五点要求,增强学校自评的主体意识、主动精神,从程序和内容上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自评工作。
   (二)自评工作要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1)每学年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总结;(2)按指标评价要素进行的逐项自评。要坚决杜绝这次核查中发现的各校逐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的重演,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与时俱进的精神。自评报告的工作总结部分一般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自评情况概述、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封面统一定为"200X~200X学年度XX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并署上时间。
   (三)学校自评结果(工作总结和逐项自评)由校长办公室报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核查备案,并反馈给本校各有关部门(处室、年段、教研组),作为制定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四)学校自查自评是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自我认识、自我总结、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要对照评估标准,对本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认真测评分析,客观公正地自评,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避免形式化和走过场,努力做到"年年有重点,轮轮上台阶",以充分发辉自评工作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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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