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我区各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加强,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加强过程性监控,组织教研员不定期下校听课、评课,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升课堂教学效益;
二、 加强教育教学常规检查,督促各校贯彻执行省教育厅闽教基[2003]26号文《福建省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
(试行)》、省教育厅闽教基[2002]67号文《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省教育厅闽教基[2003]74号文《福建省义务教育课
程实施计划(试行)》及《福建省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
三、 制订校长目标责任制,推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
四、 小学三年级以上年度定期统考,由进修学校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五、 制订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方案,一年两次进行全区教育教学质量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和整改措施向全区各校通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4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