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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教,努力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与学前教育。指导、检查、督促所属小学、幼儿园教改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二、指导检查、督促各学区、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拟定与实施,《小学管理规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实施。加强学校(园)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三、办好实验小学、优质、达标园,积极创建示范小学,带动全区小学、幼儿园健康协调地发展。积极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主的思想品德教育,贯彻落实《小学德育纲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四、明确总体管理目标,制定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建立健全幼儿园“三级”辅导网络和评估制度,深入基层分类指导,总结推广教改成功经验,指导、督促学校(园)体育、卫生、音乐、美术教育等工作,组织各级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加强师德教育和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敬业乐教、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组织优秀青年教师及各学科优质课评选及新教师的培训、听课、评析、考核工作,协调开展教研活动,全面提高师资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