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中职校一二年级学生仍享受国家助学金,新生入学1个月内,国家助学金要按时发给学生。 据了解,我省将全面核实2006级和2007级全日制中职校在校生受资助对象,每年9月底前建立中职学生助学金发放专门档案。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挤占、挪用、滞留助学资金。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助学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不仅要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