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可持以下材料:( 1 )父母身份证;( 2 )原籍户口簿;( 3 )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借读证明(一年级新生免),到就近学校申请入学,如生员已满可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由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就近安排有关学校,学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并不得收借读费。
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学校要为农民工子女建立学籍档案,并提供就读证明反馈到流出地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以便当地政府及时掌握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学生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教育,由就读学校发给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中途离校的,就读学校应立即通知流出地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并由流出地政府做好跟踪和动员复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