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强中职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向社会培养、输送品学兼优的中职毕业生。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07年鲤城区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区中等职校(包括民办校)具有正式学籍的2007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热爱本专业,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秀。能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和实践活动,实际动手能力较强,必须取得所学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3、学习期间曾受到校级以上(含校级)的表彰,或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专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
三、评选名额:评选名额见附件一。
四、评选办法:
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量化标准,采取逐级推荐的办法,确定初评人数,并把初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广泛听取意见,以确定最终人选。然后填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报送我局中职教股。
2007年4月2日至4月12日学校开展评选活动,4月30日前报我局中职教股审批。
附件一:鲤城区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鲤城区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三:2007年鲤城区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二OO七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
中等职业学校 评选
优秀毕业生 通知
抄送:
市教育局,郑志忠副书记、黄阳春常委、刘林霜常委、陈建通副区长 。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07年1月30日印发
附件一
2007年鲤城区中等职校优秀毕业生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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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优秀毕业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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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中职校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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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新职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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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职校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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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学校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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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科技学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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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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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 |
附件二
鲤城区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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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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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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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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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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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与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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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党团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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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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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
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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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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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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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期
各科成绩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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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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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质健康标准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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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习、
综合实习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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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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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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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表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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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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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教
育
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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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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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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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上学期各科成绩”栏内应填上所学全部科目的成绩。
2、表格可以复制(纸张用A4
70克白板纸,双面印刷),字迹应填写清楚。